记者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深圳、潮州等五市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上获悉:2009年至2013年,深圳市政府将在财政一般预算内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昨天通过的《深圳(汕尾)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机制》中,明确提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要设立深圳(潮州)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作为决策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举行一次,由深圳、汕尾、潮州轮值举办;设立深圳(潮州)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发展规划、开展园区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设立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建设专项资金,2009至2013年,由深圳市政府在财政一般预算内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深圳(潮州)、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每个产业转移工业园2.5亿元。
《深圳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行动方案(试行)(2009-2012年)》提出:以加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与潮州、汕尾合作共建的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主要载体,全面推进和深化与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产业合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格局,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1—2个“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特别是在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方面对广东省东部地区要重点加强电子信息、医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工艺品、五金不锈钢、陶瓷制造等产业转移合作。